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过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其中,我校立项资助计划项目1项,指导计划项目3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3万元),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4年度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3版),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