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发首批河南省老年研学课程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94号)文件精神,依托省、市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开发河南省首批老年研学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发要求
(一)寓学于游。以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提升服务老年学习质量和水平为主线,以提高生活素养,促进身心健康,体现人生价值,参与终身学习、养成社会责任为目标,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二)凸显特色。因地制宜,要根据本地地域特色,可按照自然类、历史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类别设计课程内容,注重挖掘地域红色旅游资源并融入课程。开发课程要主题明确、体系完整,应以某一类别的课程内容为主,也可以融合多种类别课程内容。
(三)形式多样。结合老年人身心特征,按照教育性、系统性、完整性、综合性、体验性、科学性、安全性的要求,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可以采用图文、视频AR、VR、智能互动等各种技术形式,建设体现适老化和场景化的全媒体课程资源,促进课堂学习与旅行探究深度融合。
(四)勇于探索。各有关老年大学要借鉴吸纳国内其他群体研学课程的先进经验,精心研究设计,创新老年学习模式,积极探索河南省老年研学课程开发标准,推动全省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更好促进本地区老年教育学习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研学课程的特点,“开发及推广老年研学课程”工作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工作步骤等内容,还应包括调查研究、基地规划、线路设计、宣传推广等环节。开发成果应包括:课程说明(学习指南)、电子讲义(教材)、系列课程(视频、VR、AR、互动课程等)、宣传片或宣传PPT、项目绩效及考评办法等。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研学课程不得进行,通过审核的研学课程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老年研学课程的开发。
三、严格经费管理
该项目资金用于老年课程的开发论证和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高效、合理的原则制定支出计划,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合理、专款专用,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研学课程开发和推广所需的食宿、场租、交通、专家论证费、教师课酬、耗材、印刷、宣传、保险、教学资源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偿债、对外捐赠、投资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老年大学研学课程推广绩效进行评价。
请各系部、处(室)于4月15日17点前将本部门申报的老年研学课程工作方案电子版发给教育教学研究室李静老师。
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