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院项目、论文论著、各类比赛、专利、企业实践等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室):
我院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论文论著、专利申请、各类竞赛、企业实践等活动学校都有明确的规定,为了使我院的科研工作进一步的健康向上发展,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所有项目、课题,每人每年限报两项。与外单位合作的项目,立项前必须经学校批准备案。已参与两个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其它项目。
二、与外单位合作的论文论著,写作前要经学校批准备案。
三、专利申请必须经学校批准备案,每人每年只能备案两项。
四、所有辅导教师参加的竞赛,要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才可组织比赛。
(1)参加技能大赛的辅导教师,专业要和竞赛项目对口;参加素质大赛的辅导教师,专业要和竞赛项目相近或相关。
(2)辅导时间超过八周以八周计算,每周按六学时计算辅导课时,不够八周按实际时间计算课时。
(3)经校内选拔最终没有上报资料的,辅导教师不计辅导课时。
(4)辅导教师每人每年辅导项目不超过两项。
五、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之前经系部、处(室)批准后,填写备案申请书,包括时间、地点、实践内容等。结束后要有照片、视频、企业鉴定、车票等佐证材料。
相关备案表格附后。
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1年1月15日